中国科学院分子纳米结构与纳米技术重点实验室依托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开展化学以及化学与物理、材料、生物等诸多交叉科学研究。根据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结合纳米科学领域的发展趋势,面向国家可持续发展需求,加强与国内外的合作交流,特设立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1. 资助领域
本开放课题鼓励创新性和探索性的课题研究,旨在促进纳米结构材料在纳米生物学、重大疾病诊疗及能源等相关学科领域的应用,通过学科交叉融合,产生创新成果,推动纳米科学技术的发展。本年度拟资助领域如下:
(1) 纳米结构材料在纳米生物学中的应用研究;
(2) 纳米结构材料在重大疾病诊疗中的应用研究;
(3) 纳米结构材料在先进能源器件中的应用研究。
2. 申请条件
在国内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独立开展工作并具备科研条件从事纳米科学领域相关研究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资助。鼓励与本实验室研究人员进行科研合作与学科交叉。
3. 申请程序
(1) 申请人须填写《中国科学院分子纳米结构与纳米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请书》及《信息采集表》,并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中国科学院分子纳米结构与纳米技术重点实验室;
(2) 中国科学院分子纳米结构与纳米技术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经重点实验室室务会审议批准后立项;
(3) 资助标准:资助期限为二年,资助经费5万元/项,2020年拟资助2~3项;
(4) 执行期:2020年1月-2021年12月。
4. 考核和成果管理
(1)开放课题基金项目须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满三个月内,须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2)受资助的课题研究成果归本重点实验室、研究者所属单位及其他资助单位共有。受中国科学院分子纳米结构与纳米技术重点实验室资助的开放课题基金项目发表的论文或其他成果应在署名中标注中国科学院分子纳米结构与纳米技术重点实验室(CAS Key Laboratory of Molecular Nanostructure and Nanotechnology,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CAS), Beijing 100190, China)。
5. 申请截止日期
2019年12月25日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劲松(中科院化学所)
电话:010-82613929
Email: hujs@iccas.ac.cn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 邮编:100190
中国科学院分子纳米结构与纳米技术重点实验室
2019年12月10日